by 陳嘉暐

蘋果公司最新的Leopard系統,有了一項驚人的人性化功能:Time Machine
,時光機器。它允許使用者任意回復到數個小時前,甚至幾星期前的作業狀態,
以保證使用者不會再為了一時疏忽刪除的資料而搥胸頓足。

然而,在這項發明裡,我卻意外澄澈地發現一項關於時間的思辯:
您可以隨時回到兩個星期前的電腦狀態。所有的資料,滑鼠的軌跡,甚至
電腦亮度及聲響大小的設定通通都倒轉了兩個星期。但是,只有一項設定回
不去,那就是您的系統時間“。

上週,在一堂關於著作權(copyright)的課堂上,我舉手問了一個問題:
“您認不認為著作權的評判基礎,建立在人們相信時間會流逝的共識上?“
“也就是說,只要一項作品誕生早於其他的作品,其作者就是著作權的擁有者。“
“那麼,假使有人發明了時光機器。“
“著作權的遊戲規則就不復存在了!“
這個問題除了惹來哄堂大笑,以及老師用“我不是哲學家“的快速回應外,
還讓我深陷一星期關於時光機的思考。

我們普遍認知上的時光機真的有可能被創造出來嗎?同樣以著作權的評斷出
發,假使有一個人帶著電視機組裝的說明書以及器材,坐上了時光機回到
十八世紀,在愛迪生和盧米埃兄弟面前完成一台電視機,接著告訴他們無聲
電影不但落後,而且未來不會有市場。順便教育他們,著作權的概念,就是
“我的電視比你的電影還早一秒鐘!,你是抄我的。“

如此一來,著作權以時間刻度做為評定的規則,會讓人惶恐不安的
是線性的時間被挑戰後,原始創造惡意取得,能否找到新的衡量依據?
(問上帝?)

我們普遍認知的時光機一旦誕生,將會徹底摧毀我們已知的時間觀念。
換句話說,已經沒有“第二個人回到過去“的問題。因為,在第一個人回到過
去之後,時間不再有先後的差別。這就像是,哆拉A夢的任意門同時具備了
時光機的功能,讓侏羅紀的峽谷狂風,吹進葉大雄十九世紀的家裡。這扇門
只要開一次,時光旅行就是一個不需要存在的名詞了。

好的,在什麼狀況下,時光旅行是成立的?首先,我認為時光旅行須有兩種
意義,一是個體的時光旅行,另一則是群體的時光旅行。在前面的例子裡,
顯然地,我的推論中認定群體的時光旅行是不可能達成的。因為只要一個個體,
回到群體認知上共同擁有的過去(例如1895西元紀年),下一個個體,在時光
機的光陰刻度上,就找不到1895年的標誌或是擁有太多個1895年的選項。

然而,蘋果電腦Leopard的Time Machine,提醒了我:
“個體的時光旅行,在群體的時間亙存的基礎上,卻是可以達成的。

換句話說,只有承認上帝的存在,時光機的發明才有可能:相信上帝宰制了時間的
規則,讓我們擁有了群體的時間。擁有了更高的衡量依據。

群體的時間之於時光機的光陰刻度,顯然無法使用人類的紀元方式,而是走向接近
上帝的地方。抄寫上帝手中的那本年曆。

呵呵,那不就是蘋果電腦的:系統時間

朋友們,時光旅行見。



註: 駭客任務(Matrix)裡的母體,何嘗不是一位巨大的時間宰制者?
更是人類現代科技基礎上,最合理的時光機模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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