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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從開始念聲音,聲音的物理性質就困擾著我。
因為,波的細節似只要用我們的耳朵去判斷即可,卻又因為人耳的限制,讓我們被自己的判斷矇騙。

所以呢,還是來做個物理小筆記。

速度﹦波長*頻率。
聲音在20度C的空氣中,傳遞速度是每秒343公尺
每上升一度C就增加0.6公尺
(馬爺爺漫談聲音 http://www.bud.org.tw/Ma/Ma23.htm)

我自己記在心中的公式是==>
傳遞距離﹦波長*頻率*傳遞時間
距離/時間=速度。 而速度是由介質決定的,所以往往是定值。

從公式推算,速度一定,高頻波長較短,低頻波長較長。
另外,高頻往往衰減的比低頻快,所以假使高頻和低頻同時出發,低頻可以走得比較久,波長又長,當然也就比較遠。
不過,假使我們很靠近音源,卻會覺得高頻比低頻來得快。
這一方面是因為,高頻衰減快,但也相對的很快讓人感知到波的結束。也就是說,高頻結束後低頻才結束,所以我們覺得前者快一點。
另外一方面,人耳本身就有針對中高頻敏感的特性。

就這樣啦,希望我下回還能記得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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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idierw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